问题 | 我想问一下崇州的户口是否可以在成都限购房地区买房 |
释义 | 以下作为参考。、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想问一下在外地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在外地办理购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的地方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手续,异地居民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要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应当执行第二套或者更多的区别性住房信贷政策,即可以提高贷款的首付款和利率。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用人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收入证明、就地暂住证明、就地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银行查看贷方的信用记录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我想问一下自建房是否不公平 法律分析:自建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 我们常说的自建房,一般是指出于自住与营利的需要,人们在原有住房的基础上在自家院落或空闲地上所加盖的房屋。 在拆迁活动中如果发生自建房被认定为 违章 建筑或是违法建设的情况,可以采取:自建时间--认定主体--处理主体与方式--处理时效“四位判断法则”来进行利益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想问一下自建房是否不公平 法律分析:自建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 我们常说的自建房,一般是指出于自住与营利的需要,人们在原有住房的基础上在自家院落或空闲地上所加盖的房屋。 在拆迁活动中如果发生自建房被认定为 违章 建筑或是违法建设的情况,可以采取:自建时间--认定主体--处理主体与方式--处理时效“四位判断法则”来进行利益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意思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我想问一下商场是否续签,押金是否应该重新更改 押金是否要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内容如下:一、押金需要退换的情形1、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2、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接收押金的一方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二、押金不能退换的情形1、在合同中对于押金会有约,违反了约定,造成了对方的财产损害,押金不会退,会作为损害赔偿的一部分。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押人欠缴租金,损害房屋,这时接收押金的一方就可以从押金中径行扣除抵充。三、押金纠纷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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