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法渊源有以下几种: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2、民法典以及民事单行法;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规章; 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如下: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监察法规; 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6、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8、军事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以及军内有关方面制定的军事规章; 9、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综上所述,大陆法系民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制定法的主要形式是民法典,之外还包括民事单行法以及混杂与其他法律部门之法典或单行法律中的民事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