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市公证处收费标准 |
释义 | 公证处根据具体公证事项收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规定执行。经济类公证按标的额0.3%-1%收费,最低200元;民事类公证费用根据不同事项收取,最低为80元;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费用为80-800元;提存公证费用按标的额0.3%收取,最低100元;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收费为债务总额的0.3%;现场监督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咨询下公证处,按照具体公证事项不同收费。公证收费标准及依据:14:37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鲁价费发[1998]4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经济类公证:证明经济合同,按标的额0.3%-1%收取,最低200元。 (2)民事类公证: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证明收养关系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嘱,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证明、保管遗嘱20-300元;证明清点遗产400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元;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中止元。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80-800元。 (4)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80-500元,提存公证按标的额0.3%收取,最低100元。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6)证明现场监督元。 拓展延伸 济南市公证处收费政策解读 济南市公证处收费政策解读是为了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根据济南市公证处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是根据公证服务的类型和内容来确定的。公证处收费主要包括公证费、证明费、保管费等。其中,公证费是公证处提供公证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不同的公证事项和公证行为的复杂程度、涉及金额等因素而有所差异。证明费是指公证处为申请人提供证明文件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不同的证明类型和复印件数量而有所不同。保管费是指公证处为委托人保管公证书和相关材料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保管期限和文件数量而有所变化。济南市公证处收费政策的实施,旨在保证公证服务的公正、便捷和高效,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结语 根据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鲁价费发[1998]433号文件规定,公证收费标准根据具体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经济类公证按照标的额的0.3%至1%收取,最低收费200元;民事类公证涉及不同事项的收费也有所差异;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费用为80至800元;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费用为80至500元;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费用为债务总额的0.3%。此外,还有其他相关费用。济南市公证处收费政策的实施旨在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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