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被告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如果是通过法院,则应将款项从被告方的账户足额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备注某某案件(案号)的履行款,保留好转账凭证。由原告与法院自行办理转款手续。如果是直接付给原告或原告的代理人,同样的从被告方的账户足额汇入原告或原告代理人的账户,若转入原告代理人的账户,应让其提供原告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之后,如果汇入法院指定帐户,法院会将款项转给原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