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能否单独拥有房产证? |
释义 | 夫妻买房,可以写一方单独所有,标注“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程序是:配偶放弃产权声明备案,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注明“单独所有”。 法律分析 夫妻买房可以写一方单独所有。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房产证是否可以归属于一方?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房产证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房产证是否可以归属于一方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例如,在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中,夫妻可以约定房产证归属于其中一方。此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房产证是由其个人财产购买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可能支持将房产证归属于该方。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情况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和法院判决方可生效。因此,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夫妻买房可以写一方单独所有,但需在房产证上标注单独所有。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房产证是否可以归属于一方存在灵活性。为确保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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