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
释义 | 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如下: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失业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方法如下: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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