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领完后再就业单位还能交社保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后,重新找到工作单位可以继续交社保。员工失业向社保局申请领取失业金,找到新工作后失业金停发,社保由新单位缴交,当失业时候要及时的在当地社保局进行失业登记,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于尽快的通过审核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失业人员办理完申请手续的当月开始计算,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在次月补发。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当月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仍存在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顺延。失业前,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证明、参加失业保险证明、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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