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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标准
释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万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不足300万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三级重大事故:
    (1)三人以上死亡,九人以下死亡;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二人以下;
    (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不足30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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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