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 |
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将执行工作交由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根据判决、裁决的内容,选择强制执行的手段,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之后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等,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官司赢了多久强制执行 两年。 胜诉后超过履行期还未履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到判决书规定的执行期期满以后就可以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判决书下来多久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书下来的二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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