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存在居间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关于居间人的规定,具体如下: 1、居间人是指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的当事人;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根据现代各国法律,居间虽为商业活动,但任何人均可自由地从事该营业,仅交易所法上的居间不在此例。 居间人的义务有; 1、居间人的行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居间活动。 2、居间人应据其所知,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情况,不可欺骗委托人。 3、居间人不得告知第三人委托人的姓名及其他秘密。 4、居间人就其活动的过失负责任。 5、居间人的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居间人要受到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制约,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居间活动。超越经营范围而从事居间活动的,主管机关有权进行查处,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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