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去世后抚恤金发放规定 |
释义 |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根据荣誉称号的不同,增发的比例也不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法律分析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拓展延伸 军人抚恤金的申请流程和资格要求 军人抚恤金是为了向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经济援助而设立的一项政策。申请抚恤金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军人本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其次,军人去世的原因必须与履行军人职责相关,如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证据,如军人身份证明、去世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和审批程序。一旦申请获批,抚恤金将按照规定的发放方式和时间发放给申请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结语 通过军人抚恤金政策,我们向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以及病故军人的遗属提供了经济援助。根据不同的荣誉称号级别,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以进一步支持这些家庭。申请抚恤金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包括申请人身份和去世原因等。一旦申请获批,抚恤金将按规定发放给申请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帮助他们渡过困难时期。这项政策旨在表达对军人及其家属的敬意和关怀,为他们提供实际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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