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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部招募的具体措施不包括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提拔晋升
    选择可以胜任这项空缺工作的优秀人员。这种作法给员工以升职的机会,会使员工感到有希望、有发展的机会,对于激励员工非常有利。从另一方面来讲,内部提拔的人员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比较熟悉,能够较快适应新的工作。
    然而内部提拔也有一定的不利之处,如内部提拔的不一定是最优秀的;还有可能在少部分员工心理上产生“他还不如我呢”的思想。因为任何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越长,别人看他的优点越少,而看他的缺点越多,尤其是在他被提拔的时候。
    因此,许多单位在出现职务空缺后,往往同时采用两种方式,即从内部和外部同时寻找合适的人选。
    2、工作调换
    工作调换也叫做“平调”,是在内部寻找合适人选的一种基本方法。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填补空缺,实际上它还起到许多其他作用。如可以使内部员工了解单位内其他部门的工作,与本单位更多的人员有深的接触、了解。
    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员工今后的提拔,另一方面可以使上级对下级的能力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也为今后的工作安排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六条 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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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