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外地能办离婚手续吗 |
释义 | 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但只能是诉讼离婚,不能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在在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或者是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外地居住满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 一、老婆提出离婚怎么办? 老婆提出离婚了,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和老婆好好沟通。如果感情确实无法修复,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分居几个月算自动离婚 无论分居几个月都不存在自动离婚。 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在我国只有协议离婚、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可以结束夫妻关系。 1、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夫妻双方财产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等的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然后带上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双方诉讼离婚,则需要经过法院调解和审理,且必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则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诉讼离婚最快的时间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跨省可不可以办离婚证 跨省不可以办离婚证。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有如下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搜集相应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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