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无法惩罚传销宣传,只能涉及到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侵犯公民财产、市场和社会管理秩序。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有非法牟利目的的行为会被定罪。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中没有“宣传传销活动”这一罪名,但进行传销宣传活动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罪名侵犯的客体包括公民财产所有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和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主体为一般主体,而主观方面则表现为具有直接故意、非法牟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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