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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押权需要登记吗
释义
    质押需要登记,质押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情况下,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存单质押需要登记吗又存在哪些问题
    存单质押需要向该存单的银行进行登记。
    1、存单本身瑕疵及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或核押。由于存单本身的性质,其兑付方式与丧失补救措施具有不同于票据及其他权利凭证的特性,因此,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实合法但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或核押而使质押流于虚空。
    2、存单质押合同中未能约定逾期处置条款的风险。质权人虽占有质物,但不能直接向第三债务人行使质权,而应首先向出质人主张权利,协议以质物折价,如协议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质权的实现问题。
    3、涉嫌洗钱等犯罪的非法存款引发的风险。如果质押的存款属于洗钱犯罪,会被依法没收,贷款银行的利益将受到巨大损失。
    二、质押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吗
    质押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质押不能质押房地产,如房地产,因为房地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财产称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者质权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三、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是否成立了
    质押合同生效质权成立。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产生效力,质权在质押合同生效后成立。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债务人如果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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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