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搜身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
释义 | 搜身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有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而隐私权则是个人私生活的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搜身只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当然,除非在强行非法搜身的过程中发现你有某些生理缺陷等属于个人隐私情况,而将其公开了,就附带有侵犯隐私权。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搜身触犯非法搜查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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