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学员不承担赔偿责任。无人员伤亡,只是车撞坏了,隶属财产损失,学员不承受职责,应由驾校承受职责。驾校学员是在教练指导下,在特定的练车场地对车辆进行学习操作的,由于短缺行驶经验,很难预见自己的做法将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后果,因此就很难认定学员在主观上可否存在过失。而教练作为学员的指导者,事发时若无及时制止学员的错误操作,则存在过失做法,因此就应该承受相应的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