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规划围绕这一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 法律依据: 《乡村振兴战略》 (一)改革社会经济体制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一次大的转变。这一战略转变至少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从二元城乡社会经济结构走向一元。20世纪50年代,中国为从农业部门积累发展资本,加速工业化进程,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这种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虽然短期内推动了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但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城乡社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而农民的收入低和农村发展滞后反过来制约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对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的二元结构开始纠偏,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战略,此后又分别实行了以工补农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以工促农、以城促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但城乡居民之间在收入水平、公共服务上的差别并未消除。其二是调整城市化发展战略,从过去重视大城市发展到促进大中小城市体系建设。这样既可以减缓大城市病和大城市生态资源紧张、社会负担,又可以促进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更加均衡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首先需要进一步改革社会经济体制。其一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确权的基础上促进承包权在社区外自由流转;其二是废除户籍制度,给农村和城市居民充分的就业、居住的自由。土地自由流转、劳动力自由流动后,要素竞争将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将更加均衡,城市的资本、人才、技术更有可能下乡,农村发展更有条件。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统一后,收入才会趋于均衡,城乡才会真正走向融合发展。 (二)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数量明显不够,质量明显更差。不能认为工业化、城市化后农村问题就自动解决了,经济和社会转型是一个长期过程,这期间几亿农村居民的福利不能被忽视。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建立投资农村的长效机制。虽然自新农村建设运动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道路、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但这些投入主要靠政策推动,具体实施靠项目资金,中央及地方没有按经济发展、农民需求、经济结构、人口布局等变化作出长期规划,也没有建立长效的投资机制。没有长效的投资机制,地方和基层政府就不能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投资,去农村调查时经常发现一些地区的道路是修修停停,拖工延期现象严重。长效的投资机制缺乏也导致道路维修管理养护、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转的资金缺乏,农村基础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利用效率不高。 (三)分类推进 中国仍处于城市化过程中,人口布局仍将出现较大变化,真正以农业为主的人口规模还将收缩,真正以农业为主业的居民点还会减少,一大批村庄或者转变为新型小城市,或者连片发展为大中城市的一部分。道路、饮水、通信、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都有规模经济。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分类进行。在保证教育、医疗、养老、低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下,道路、饮水、通信、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优先建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镇,从而提高利用效率。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通过创新合作方式,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道路建设、垃圾处理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产业。 (四)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建设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是重点。 2006年实施“村村通公路”战略以来,农村交通状况大为改观,但农村道路仍存在窄、少、差问题: 道路过窄。之前3.5米或4米的路无法会车。 道路过少。现有农村道路建设多侧重于省县、乡、村道,在连通自然村尤其是连通农户方面发展较为滞后,“断头路”较多,路网不畅,无法形成循环。 道路质量过低。相当大一部分自然村内部仍是泥土路、砂石路相通,大中型车辆难以通行,且雨雪天道路泥泞难行,给农户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需要继续加大农村道路建设投资,同时增加农村道路养护资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五)继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需要继续改善人居环境,其中垃圾和污水处理应列为当前的难点和亟须解决的重点问题。目前,在经济条件一般的地区,乡村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足,多以简易填埋、非法焚烧等方式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处理难度大、水平低,对环境常造成危害。现在农村污水处理方式非常简单,以农户分散处理为主,通过路面沟渠直接排入田地、河流,造成了很大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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