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用发票跨年了还能用吗 |
释义 | 可以报销,跨年发票可以使用,因企业需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属于上一年度费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计提,次年取得发票冲销预提。如果未计提的化,金额较小可以在当期直接入账,金额较大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 跨年发票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发票被遗忘而没有及时入账; 2、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报销人员没有及时报销,会计跨年才取得发票; 3、对方上年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没有全额收到而次年才给了发票。 发票跨年了还能入账吗: 1、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跨年度使用的,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如果经济业务发生在本年度,前一年的年底开具了发票,本年1月才收到,该发票完全可以在本年度的1月入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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