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太原居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规定如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但是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1、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2、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5、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综上所述,居民医保一般能报销门诊费用。当事人进行门诊或者在就医的时候,要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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