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归属几年后变为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结婚证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查、登记等步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登记。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财产几年属于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财产,不论多少年后,都属于其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证办理流程 (1)【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需要带上法定的材料。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应当讯问当事人的不明白之处,并作出解答。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程序,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应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如果提出自己是婚姻是他人干涉而缔结的,应当提供证明,无法提供证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证属实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4)【不予登记】申请人如果有法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以书面的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无论多少年后都不属于共同财产。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审查程序,符合条件的即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申请人若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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