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质押若是向外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且是半数以上的,若是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的股东,则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此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相同。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股权价值如何评估呢?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形式,股权质押需要评估才能通过。 股权质押的评估要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财产价值,要从事实上来判断。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 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问题是什么 股权转让涉及到下列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 3.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三、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公司内部转让股权双方达成合意即可;2、对外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3、股权转让后,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