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属管辖法条竞合适用范围 |
释义 | 一、竞合理论是基于合作与竞争结合的经营战略,通过博弈论来实现双赢,弥补了传统竞争理论的不足,注重合作的重要性和共赢性。 二、我国专属管辖法条适用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规定了相应的管辖权,其中不动产指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和房屋等。 法律分析 一、竞合 合作竞争理论,源于对竞争对抗性本身固有的缺点的认识和适应当今复杂的经营环境。企业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是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 竞合是基于合作与竞争结合的经营战略,由商业竞争者合作工作能够受益的思想衍生而来。竞合商业模型建立在博弈论之上,是一种通过特殊设计的游戏来理解不同战略和结果的科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展)。传统经营哲学转换成博弈论,就是零和游戏,胜利者将拥有所有,失败者将空手而归;竞合的支持者主张引领一种正和游戏,所有游戏者获得的收益总和大于游戏者投入游戏的总和。 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进行竞争,也有合作,是一种合作竞争的新理念。它强调合作的重要性,有效克服了传统企业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研究注入了崭新的思想。同时,利用博弈理论和方法来制定企业合作竞争战略,强调了战略制定的互动性和系统性,并通过大量的沙盘推演进行博弈策略分析,为企业战略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合作竞争战略管理理论的核心逻辑是共赢性,反映了企业战略要以博弈思想分析各种商业互动关系、与商业博弈活动所有参与者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合作竞争关系为重点。 二、专属管辖法条竞合适用范围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 结语 竞合是一种将合作与竞争相结合的经营战略,通过特殊设计的游戏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它强调合作的重要性,克服了传统企业战略过分强调竞争的弊端。合作竞争战略管理理论的核心逻辑是共赢性,为企业战略管理提供了新的思想和分析工具。 专属管辖是指特定法院对某类案件具有独占的管辖权,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在我国,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不动产包括土地及其附属物,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些规定确保了相应案件在特定法院进行审理,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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