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开庭谁出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开庭时,必须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养父母、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也在其内。对于有特殊保护的未成人,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与一般的犯罪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刑法规定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给予一定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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