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扩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范围。新标准体系在2020年支出标准的基础上,将各专项补助政策、土地储备项目成本测算标准及医院、学校、老旧小区改造、绿化清淤等7项政府投资项目纳入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范围。除尚未修订完善的兑现政策外,目前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已经涵盖71项基本支出和241项项目支出,其中包括96项兑现政策。二是修订需要更新的内容。绍兴市财政局通过调研预算单位标准支出、对接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标准制定等情况,对劳务费、课题咨询费、专班经费等17项支出进行了适当调整。如,针对以往专班经费与挂靠单位之间经费较难厘清、年底结余较多的情况,该局将专班经费一一分解,把公务租车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单列项目,明确标准,其他一般经费则删繁就简。通过这样的改革,大大节约了资金,也降低了部门舞弊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