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佛教寺院的产权通常没有在法定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常住人口(僧人)对寺院房屋通常也不拥有产权,所以对寺院房屋产权的性质众说纷纭。在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或拆迁时,产权不清往往会产生矛盾甚至引起诉讼。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第十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