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转让通过以下方式通知: 1、口头通知; 2、书面送达; 3、短信通知; 4、邮件通知; 5、公告送达; 6、诉讼通知,诉讼通知是在起诉时才通知对方债权转让事宜,且是通过法院通知对方履行债务。 根据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