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被诊断为肾衰竭,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我未在申请时告知该病史为由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规定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告知的病史或健康状况,如果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规定告知相关信息,保险公司有权利以此为由拒绝赔付。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被明确告知需要告知肾衰竭病史或未被告知肾衰竭病史会对保险责任产生影响,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告知肾衰竭病史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公平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