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市如何进行出生证明补办? |
释义 | 根据以上文章内容,概括主旨如下: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办法和所需材料,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而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则不予补发,可使用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法律分析 1、《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2、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拓展延伸 南宁市出生证明补办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南宁市出生证明补办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要补办南宁市的出生证明,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如下:1.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南宁市民政局窗口;2.填写《出生证明补办申请表》并提交;3.缴纳相关费用;4.等待审核,通常需要3个工作日;5.领取补办的出生证明。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南宁市出生证明补办流程简单,只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前往民政局填表、缴费,经审核后即可领取补办的出生证明。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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