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属于强制措施。拘留决定由人民法院做出。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正常进行。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过罚相当原则 6、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