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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患有精神病的丈夫分居两年了可以离婚吗
释义
    丈夫患有精神病,已分居两年,女方可以与其离婚。
    但对于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法院判断其利益与精神病一方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主动为其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被告是精神病就是否不能判决离婚
    被告是精神病就不是不能判决离婚。如果当事人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当事人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去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法院可以确定夫妻感情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导致破裂,配偶的病情久治不愈的,应当准予二人离婚。
    二、领离婚证了还住在一起算什么
    算同居,夫妻离婚,最要满足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满足了夫妻感情破裂条件,法院基本上就会判决离婚。认定考察感情是否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列举了14种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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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