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的。但当事人仅能通过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其法定代理人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