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军人婚姻中,双方如有房产财产需要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等方式处理。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点、分割。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五条:婚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归该夫妻一方所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选举法》第三十七条:官兵离婚应当办理财产分割手续,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财产分割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夫妻因离婚或者死亡等原因解除婚姻关系,对共同财产应当进行清点、分割。离婚时应当根据财产分组、评估等具体情况,按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