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今日发布通告指出,为做好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流动交叉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实际工作需要,决定从8月1日15时起 ,对全市辖区所有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除疫情防控工作用车、运送疫情防控物资车辆、运送急救病人车辆、消防救援车辆外,其他所有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扣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