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沭阳民政局上班时? |
释义 | 民政局上班时间为普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为上午的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在特殊节日,民政局是否上班要看当地的规定,一般会照常办理婚姻登记。在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和离婚的相关登记。 一、一般民政局上班时间有哪些 民政局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具体上班时间为上午8~12点,下午2点30~5点30,因地区不同,其具体的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每年元旦、情人节、除夕、五一劳动节以及国庆节等特殊的日子,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是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民政局是国家行政机关,一般统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作息时间,也遵照国务院规定的放假安排。但各个地区略有所不同,若各市县区政府有单独的文件通知规定,民政局上下班时间则按照各市县区政府文件通知来执行上下班时间,但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详情请可以咨询各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一般情况,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通常不上班,若遇到情人节或者每年公历5月20日是周六或周日,有些地方的民政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加班。 相关信息: 1、救灾救济 只要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多样化的救济活动就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将所有的实情禀告了上级领导,就能够获得各项福利救济。另外,民政局也负责一些公益活动,倡导大家或者团体捐款。在民政局是干什么的问题中,这是民政局最基本的职能范围。 2、双拥安置 一般来是,民政局也负责一些烈士家属的资金发放。当有贡献的社会工作人员在自然事故中出现了意外时,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抚和安顿烈士的家人。从而让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得到最基本的关怀,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 3、婚姻管理 民政局负责管理年轻人婚姻的职责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当一对新人的爱情发展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时,婚姻登记自然是最紧要的步骤。只要新人登记了自己的结婚证之后,法律就能够光明正大的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同时离婚登记也是民政局义不容辞的责任。 4、管理每个单位 在这个社会上,如果大家想要开公司、开店铺等这些项目,就必须要到民政局去办理登记,同时也要无条件的接受民政局的管理政策。在民政局是干什么的问题中,这样的职能范围既能够维护我们社会的和平,也能够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的温馨。 5、负责弱势群体救助 当这个社会上的儿童、流浪人员、妇女等这些比较微弱的人员需要求助的时候,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就会负责救助和安抚大家。因此,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不仅能够享受到各种福利,还能够过着一种安逸简单的生活,相信大家都是无比知足的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责任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法典》当中结婚的相关解释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解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需要满足相关条件,男性需要达到二十二周岁以上,女性需要达到二十周岁以上,同时直系亲属或者近亲是不可以进行结婚的。结婚双方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构,也就是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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