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整备质量吨位数为计税依据的有以下2种: 1、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2、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车船税计税依据为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 综上所述,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形态: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以价值形态作为税基,又称为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另一种是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第十八条 应税船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不得低于二千元: (一)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 (二)未按照规定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以及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