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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释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一、社保和低保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范围不同: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2、持续时间不同:
    低保不是持续的,是随当事人处境改变而有可能改变的。
    社保是持续的,比如养老保险,满足退休条件了就领取养老金直至当事人去世,待遇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3、条件不同:
    低保不用参保,只要是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保是需要参保缴费的,缴费了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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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