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一般几号发放 |
释义 | 农村低保每个月10号前发放,因为每个地区规定的不同,所以发放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主要为下面四种,要想知道自己的低保到底什么时候发,还是要去当地的残联了解详情。 1.一般低保是每个月的十号前发放。 2.有的地区是在每个月的中旬发放。 3.部分农村地区的低保发放时间是在月末。 4.有的地区是一个月的上旬,中旬,下旬发放的,但一般都会在月底前发放。 享受这种待遇的家庭主要有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工作能力、无法确定赡养人或受扶养人的居民(村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金到期仍无法再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居民(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居民(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居民(村)(五保对象除外) 申请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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