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把公司债务转给股东吗 |
释义 | 公司债务一般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什么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公司有债务责任时,股东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上。股东必须以其全部投资和仅限于投资金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后,不再对公司的行为负责。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并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破产时不承担责任。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破产时补足公司认缴的出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对企业破产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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