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 1、申请书; 2、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3、风险评估报告; 4、专家论证报告; 5、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 6、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 7、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 (一)行政区划变更理由; (二)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三)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人口、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简要情况; (四)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