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一般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但原告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除外,且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具体情节(目的、方式、场合等)、获利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综合考虑,确认具体数额。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但不一定会获得支持。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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