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已经死亡的人是否有继承权可分两种情况: 1、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则当然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他的子女权可以根据代位继承取得遗产。 2、后于被 继承人死亡 的,此情况应认定为,死亡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的,则他应取得遗产,但是最终他所取得的遗产最终都会通过顺位继承,将遗产又通过继承方式分配给死亡人的继承人。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