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牌过期了不能上路。临牌和金属号牌一样,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有效牌照,到期后仍尚未重新申领或取得正规牌照之前,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根据规定,临时号牌失效后仍上路行驶的,将被视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并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使用临时车牌应注意: 1、车辆的临时牌过期后没有及时进行补办或者也没有安装正式牌照的话,一旦被交警检查,均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2、临时牌照就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的车牌之前所使用的一种过渡牌照,与正式牌照一样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行车时必须使用; 3、临时号牌一共有四种,分别是: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售卖本市的新车)、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售卖到异地的新车)、试验车辆临时牌照(测试车、工程样车等)、和特种车辆临时牌照。和我们有密切关系的是前两种,分别是只能在本市内行驶的“本地临牌”和不允许在本市行驶的“异地临牌”,分别对应销往本市的新车和销往外省市的新车; 4、“本地临牌”有效期7天至15天,“异地临牌”有效期1天至30天不等。在使用临时牌照期间,要随时关注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临近过期时,需及时到车管所再次申报,本地临牌共可以办理三次。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