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有赡养奶奶爷爷的义务吗 |
释义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父母要求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二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赡养义务人履行了赡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孙子女对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这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区别,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一、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这种义务,不随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终止。如果子女拒绝,或者怠于赡养父母,父母可以起诉,请求支付赡养费,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有能力负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指的是什么 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赡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子女父母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晚辈对长辈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违反赡养义务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法律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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