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有什么病不能离婚呢 |
释义 | 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就可以离婚。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一、法律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二、上诉离婚四次不判离怎么办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4次了,法院都不判决离婚怎么办呢?在我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成功与否,不在于起诉的次数,而是要看你的起诉理由是不是合理,证据是不是充分,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主要是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在办理的案件中,如果第一次起诉经法院认定感情确实已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4次起诉法院都不判决离婚,由此可见当事人的起诉理由并不合理,证据并不充分。那么此时如果当事人想要尽快离婚的,就需要找离婚的合理理由和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对于分居的情况是需要证明的,可以通过人证、物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