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金是什么 |
| 释义 |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金指的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授予企业法人用来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身所拥有的财产的数额体现。这里的企业法人包括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私营等企业,上述企业法人均需要办理登记才能获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应当与注册资本相区别,注册资本包含在注册资金的范畴内。 注册资金是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差异是什么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4、验资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注册资金是反应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权,而注册资本则是反应的公司法人的财产权,并且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是不能抽回的,并且要由公司去行驶财产权,而且,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际缴纳的总和,不能随意的对其进行删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十二条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的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的,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