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口方对出口方的数量限制就是配额。() |
释义 | 进口方对出口方的数量限额就是配额 1、所谓配额,是指一国政府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或根据政府间贸易协定,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或出口实行数量限制;出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出口商品的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限额的制度。限额内商品可以出口,限额外商品不准出口或者予以处罚。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它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于某些商品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加以规定的限额。超过规定限额的不准进口。进口配额的形式有:全球配额,即适用于世界范围内任何国家或地区的配额,按进口商的申请先后批给不定期额度,直至额满为止。 2、国别配额,即按国家和地区进行分配的固定配额,有的由单方面强制规定,有的由双方谈判达成协议确定;具体描述是国别配额是在总配额内按国别或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给各国或地区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实行国别配额可以使进口国根据它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分配给不同的额度。进口商需要提交原产地证书以区分来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 3、主动配额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根据境内外市场上的容量和其他一些情况而对部分出口商品实行的配额出口。我国现在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商品,相当一部分是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出口商品或垄断商品,盈利空间较大,且大多涉及出口主导行业。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是纺织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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