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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版软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释义
    售卖盗版软件构成侵权。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使用盗版软件属于侵权吗
    属于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而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2010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可知我国现行法律将未经合法授权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定位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作品的行为”也就是说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享有的复制权。
    使用盗版软件是侵权行为吗
    使用盗版软件是侵权行为。盗版软件(侵权复制品)的善意持有人无权继续使用该盗版软件应停止使用并销毁否则构成侵权。若是恶意持有人(即明知是盗版软件还安装使用的)本身便构成侵权既要停止使用销毁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使用盗版产品算侵权吗
    要具体分一下情况如果购买盗版书自己阅读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讲这种情况并不侵权也可以说是不违法。因为盗版书涉及的是著作权问题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广泛的权利包括4种人身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12种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看一种行为是否侵权就是要看这种行为是否落入著作权权利控制的范围购买盗版书阅读并没有侵害上述著作权的任何一种权利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出卖盗版书就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制作盗版书则侵害了权利人的复制权。【辟谣】购买盗版书来零售一定会判刑?真相:不是解析:购买盗版书来零售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但是如果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大小如数额未达到10万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提醒】盗版产品侵权怎么处罚?盗版产品侵权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盗版侵权行为怎样判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非盈利性复印书本算盗版侵权行为吗
    如果复印书本供自己使用、学习的话不算是盗版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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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