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票面的基本内容 |
释义 |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一、没开户可以开发票吗 没有开户不可以开具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以下条件: 1、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公司地址及电话; 4、开户行及账号。 没有开户许可证也就没有开户行以及账号,因此不可以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二、行政单位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吗 行政单位不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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