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要根据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诉讼是由于继承权人没有获得其依法应有房产继承权而发生的诉讼,或者各法定继承人对于各自继承的房产份额之间存在争议而产生的纠纷。房产继承诉讼通常应搜集的证据包括:1、如果存在遗嘱的应提供遗嘱。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原告方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原告方如果和被继承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提供协议,同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履行了协议约定的扶养义务,例如居委会出具的原告一直在照顾被继承人的证明。5、争议房产的产权情况证明。应当证明争议房产在被继承人名下,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6、除原、被告外,被继承人已经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